2022-03-21 13:50:28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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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关于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来承担,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属于民事代理
B.王某委托李某代买药材,王某是被代理人
C.因王某已死亡,所以李某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D.王某的儿子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应当出钱买下此药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代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又根据本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本案中,李某购买药品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属于民事代理,且李某并不知道王某死亡,由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王某的继承人承担。被代理人王某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或者受赠人继承,那么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同样应由其继承人继承。王某的儿子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不但继承其遗产,还应当依法承担起债务,出钱买下此药。
因此,选择C选项。
2.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直接提起诉讼,应向( )法院起诉。
A.行政机关所在地
B.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C.复议机关所在地
D.违法行为所在地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题干中,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A项当选。题干中没有表明案件经过复议,不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C项不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和D项为干扰项,不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 周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0万元。周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受贿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是贪污罪。周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4. 从每周少开一天车到重新拎起布袋子,从绿色消费到绿色生产,从全球熄灯一小时到分类回收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的人想保护环境而节制自己的行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人们实践环保理念的哲学依据是:
①人类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
②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③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④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本题使用排除法。①项:人类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过于绝对,意识是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有正确也有错误。①项错误。
②项: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人与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②项正确。
③项:题干中提到的是实践环保理念,并没有提到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③项错误。
④项:客观事物的存在与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然界是客观实在的,因此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④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5. ( )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标志了我国古代法医学在世界的领先地位。
A.《黄帝内经》
B.《洗冤集录》
C.《无冤录》
D.《梦溪笔谈》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知识。
第二步,《洗冤集录》,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南宋淳祐七年(1247年)。本书内容丰富,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见解精湛,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后世法医著作,大多以此为蓝本。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黄帝内经》分《灵枢》《素问》两部分,是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是一本综合性的医书,从整体观上来论述医学,呈现了自然、生物、心理、社会“整体医学模式”。《黄帝内经》奠定了人体生理、病理、诊断以及治疗的认识基础,是中国影响极大的一部医学著作,被称为“医之始祖”。A项排除。
C项:《无冤录》是一本法医学专著,作者是元代的王与。所记载多是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格,且多引《洗冤录》及《平冤录》二书内容。但其中论银钗试毒之法,论自缢与勒死之分等项,皆为作者的创新。旧时该书与《洗冤录》《平冤录》并称“法家检验三录”。C项排除。
D项:《梦溪笔谈》,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撰,是一部涉及古代中国自然科学、工艺技术及社会历史现象的综合性笔记体著作。内容涉及天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门类学科,其价值非凡。书中的自然科学部分,总结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科学成就。该书在国际亦受重视,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D项排除。
二、多选题
6. 国与国之间有差异,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走向对立,关键是尊重彼此主权、领土完整、制度和道路、尊重历史文化和国情,表明:
A.国家间和平共处,要相互包容,求同存异。
B.独立自主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场。
C.合作共赢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
D.维护共同利益,能够有效防止国家对立。
【答案】A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
第二步,A项: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要求我们维护和平、反对武力;相互尊重、主权平等;自主选择、求同存异;互利合作、共同发展。A项正确
B项:我国一向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的基本立场。B项正确。
D项: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各国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国家间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则是引起国家间的斗争。维护共同利益,能够有效防止国家对立。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C项:我国一向坚持走和平发展之路,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的基本立场;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的基本目标。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支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C项错误。
7. 徐女士自从生下宝宝后,就辞去工作,成为一名全职妈妈,“上班族”老公独自承担起养家重任。夫妻二人计划着再生个“二宝”。徐女士说,一想到将来的育儿、养老压力,真不敢随便消费了。徐女士的消费顾虑体现了:
A.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
B.收入差距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消费水平
C.消费不仅会受当前收入影响,还受未来收入预期影响
D.养老保障制度是消费水平的决定因素
【答案】A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微观经济知识。
第二步,徐女士的家庭收入靠丈夫一人,且要生“二胎”,收入相对不变,但是未来孩子会产生花费,所以产生了消费顾虑。
A项: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收入多少决定消费水平高低。A项正确。
C项:人们的收入一般会分为消费和储蓄两部分。因背负着二胎等重担,即便手头有些钱,也要存起来“以防万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热情。理性的消费者会根据当前收入以及预期的未来收入来决定自己的消费行为。题目中的徐女士即为一位理性消费者。C项正确。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B项: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高低与人们的收入差距大小有密切的关系。收入差距越大,财富分配越不均匀,大部分财富掌握在富人手中,占人口大多数的穷人就没有购买能力,就导致社会整体消费水平降低。但题干中并未提及收入差距。B项错误。
D项:社会保障会影响消费水平,养老保障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如果社会保障体系足够完善,保障力度足够大,就为人们防范各种风险建立起一个“安全网”,这样个人不必为养老、医疗消费进行大量储蓄,从而增加了对未来预期的乐观性,从一定意义上有助于消费需求的扩大,但不是决定因素。D项错误。
8. 在我国追究法律责任应当坚持如下原则:
A.个人负责不许株连的原则
B.目的在于教育的原则
C.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
D.调查研究的原则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责任知识。
第二步,A、B、C项:在我国追究法律责任应当坚持如下原则:①个人负责、不许株连的原则。②过错与惩罚相适应的原则。即惩罚与处置的性质、方法与严厉程度都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③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戒是前提和手段,教育是目的,即通过对违法者实行惩戒,促使其知法、畏法,做守法公民;同时也对社会上的不稳分子起到警戒作用,对广大人民群众也能起到教育和鼓舞作用。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合法原则在法律实施中的具体体现。所以ABC项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在我国追究法律责任不包括调查研究的原则,属于干扰项,排除。
三、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20日。(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并非题干所说的二十日。
因此,本题错误。
10. 在我国,银行利息所得是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六)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所以,银行利息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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